忏悔与警示:我根本不缺那点钱但我还是伸手了
发布时间:2019-08-08 阅读量:3920 来源:本站
编者按:无视纪律、不讲规矩、不守底线,必然“踩雷”、“触电”,最终要为贪婪付出沉重的代价。现摘录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总站原站长徐君良的违纪违法忏悔,以示警示。要始终警钟长鸣,常怀敬畏之心,常思防微杜渐之戒,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自控能力,自觉遵规守纪,拒腐蚀、永不沾。
“人的一生犹如一串符号,至于我,前半生已经画上句号,下半生还将是个问号。‘贪’字让我迷失在人生征途,跌得头破血流,落得如此下场……”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总站原站长徐君良的忏悔句句带泪,令人唏嘘。
2018年3月29日,桐庐县人民法院对徐君良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一审判决,徐君良因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以罚金二十一万元。
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
徐君良曾是一名积极进取的有志青年。早年出身贫寒,父亲早亡,他与母亲、姐姐相依为命,通过努力考上浙江林业学校,毕业后顺利分配到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瑶琳镇“第二林场”工作。按他自己话来说,是跳出了“农门”。2009年5月,徐君良被调任至县林业局下属县森林病虫害防治站任站长,攀上了事业的“小高峰”。
从默默无闻的林场普通工作人员华丽转身成为“一站之长”,徐君良的心理悄然发生了变化。到任之后,与时任副站长、单位出纳等人商议,开始了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的操作。短短几年时间里,徐君良伙同他人共套取国家资产多达200余万元。
“染指”工程项目,大搞权力“变现”
2014年8月,徐君良调任桐庐县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总站站长。由于缺乏监督制约,徐君良屡屡“染指”工程项目,大搞“权力变现”。一方面“出于私心”,不断向业务公司索取“协作费”“好处费”;另一方面优亲厚友,要求业务单位分包、转包给其亲戚所在的中介机构。
在森保站期间,徐君良多次利用站长身份,以森保站需要“工作经费”“协作费”“调研费”为由为自己谋利。一次又一次的好处费让徐君良胃口越来越大,贪欲越来越膨胀,完全脱离了正轨。
2016年,县森保站需采购林业调查信息采集系统,徐君良与相关公司事先商定好采购总价为52万元,但在实际招标环节要求对方按照66万元进行投标。为了瞒天过海,他通过亲戚名义与中标单位签订虚假技术服务合同。最终,这14万元被收入囊中。
执迷不悟,把组织的提醒当“耳旁风”
2013年,与徐君良相识的一位上级领导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徐君良被组织请去谈话。这是其第一次被组织约谈提醒,但是他却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觉得是上级领导“风头不好,自己倒霉”,便继续留用“小金库”。
2016年1月,徐君良被列入拟提任县管干部考察对象。考察期间,有人反映其多年前向上级领导送礼一事。在面对纪委和组织部相关领导谈话提醒时,徐仍然无动于衷,把组织的提醒完全当“耳旁风”。
2016年下半年,有人反映徐君良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县纪委再一次对他进行谈话提醒。面对组织教育、挽救,他始终执迷不悟。
2017年10月10日,徐君良被组织约谈说明小金库相关问题,他仍然对提醒置若罔闻,对抗审查、企图蒙混过关。
到了留置场所后,徐君良的思想认识和对待组织审查态度有了180度大转变,从一开始谈话时的“负隅顽抗”、执迷不悟到后来的主动配合调查,交代违法犯罪事实。
“是我的贪念,让我缺失了对国家法律法规、对公权力的敬畏之心,致使自己一步步滑向贪欲的深渊。正是组织的一记闷棍让我惊醒,可为时已晚、错已铸就,只有付出代价来还!”(杭州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杨文佳)